据了解,使用范围主要是二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等新农合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目录》对国家基本药物及本省增补品种不设参考自付比例,对其他非基本药物品种设定了参考自付比例。各设区市卫生局应结合实际以及省定参考自付比例统一设定本辖区的具体自付比例,所设自付比例不得低于省定参考自付比例,各县(市、区)不得自行设定自付比例。2011年5月20日前各设区市将统一设定的自付比例报省新农合办公室备案。(记者 段金柱)
上海新闻
昨日,福建省卫生厅制定的《福建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2011年版)》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福建省增补品种455个全部纳入,含1156个药品品种,自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