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治理“餐桌污染” 福建省下“硬指标”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47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使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福建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福建省把食品安全整治和体系建设分解成具体的任务,确定了承办部门,严格执行。

  抓住七个环节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

通知将整治分解成7个环节,制定了每个环节的具体目标和整治措施。

在畜牧业产品环节,要达到福建全省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6%以上,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90%以上;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下;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100%。

种植业产品环节,福建全省设区市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产销环节蔬菜农残和重金属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主要水果和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3%以内。

水产品环节,设区市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残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查处率达100%;市场水产品及水发水产品甲醛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

饮用水环节,市、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市、县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及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分别达98%和97%以上。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求原粮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调味品、豆腐及豆制品、粮食副食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大米、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1及食用油过氧化值、酸价市场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小麦粉增白剂、肉蛋乳再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

在餐饮服务环节,县以上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的查处率达到100%;集中式消毒服务企业餐具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在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批发市场和县级以上大中型市场、超市、商场建立电子台账率分别达到100%和98%;食品零售商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在完善规范已建的105个可追溯体系示范点的基础上,建设200个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初步实现消费者食品安全可追溯信息网络在线查询。

  推动十项建设

  持续构筑食品安全体系

福建省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探索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市场流通体系、标准认证体系、风险监测预警网络、企业信用体系、宣传教育体系、督查评估体系、工作机制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十个方面建设。

今年,福建省将选择部分设区市定点屠宰场、生鲜超市、专卖店、农贸市场等开展生猪、品牌蔬菜和食用菌、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在流通体系方面,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1500个、配送中心15个,支持县城以上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进行标准化改造100个,推动零售企业以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500个社区便利店、杂货店,构建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流通基础设施。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认证,新增认定认证10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50个无公害农产品、50个绿色食品、10个有机食品和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

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的不同来源、生产方式和风险度,深入实施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要在福建全省每个村建设一个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店。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评估,组织开展对各市、县(市、区)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价,并对考评情况进行通报。此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严格执法,对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赖文忠  黄琼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