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税部门全面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顺利推行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及时落实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634.25亿元,为“十五”期间的2.37倍,年均增长16.94%。严格执行调高个体户税收起征点等新政,及时兑现资源再生等优惠政策,福建全省累计办理税收减免358.6亿元。
“十一五”期间,福建全省国税部门全面实行“一站式、一窗式、一条龙”服务,大力推进同城通办、国地税联办。选择18个试点单位开展税收征管方式变革,整合税收征管资源。强化税源联动机制运作,五年间评估查补税款30多亿元。(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