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省际相邻的交警支、大队将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加强信息共享,密切协作,共同维护高速公路、国省道省际干线通道的安全畅通。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将开展华东及周边地区集中统一行动。(记者 包骞)
上海新闻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联合做好2011年华东及周边地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区域协作,福建、江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广东等9个省(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已达成共识,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扩大协作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