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刘修德表示,“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环境综合整治,狠抓海洋污染损害防治和执法监管,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福建省投入经费3200万,实施了福安白马港船舶业污染环境综合整治、泉州湾海洋环境生态修复、东山八尺门海域生态修复和东山“三湾”环境综合整治等一批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新建海洋类型保护区28个,面积4457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海岛、湿地及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海域。
同时,福建在福建全省渔港和避风港全面开展废弃船舶清理,在重点渔港配置垃圾和废油回收桶,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共清理废弃渔船1420多艘,配备“两桶”3000多个。自2006年以来,在福建全省选择了30处重点渔村、沿海重点乡镇、滨海旅游度假区开展“海漂垃圾”整治示范,收到显著效果。(记者涂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