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福建省出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意见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9
昨日,省政府批转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按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素质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建设的目标包括:

——至明年底,福建全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专业设备达到国家标准。至2012年底,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4名全科医师。

——至明年底,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2012年底,为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训3名全科医师。

——至明年3月,完成福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保卡一卡通改造,明年底,完成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2012年底,形成比较健全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行机制。

——加强村卫生所建设,至2012年,每个建制村至少拥有1所达到国家标准的村卫生所。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为主筹集解决,省级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明年省级共补助8132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保卡就诊一卡通改造,省级补助4563万元。人才培养方面,2010-2012年,福建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4000万元用于全科医师培训。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负总责,加快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建设进展旬报告、月通报制度。(记者 段金柱)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