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福建省各地在原有卫生行政调解、司法途径和医疗事故鉴定解决医疗纠纷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医患调解中心。目前,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均已成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47个县(市、区)设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完成计划的79%。厦门、泉州、三明、莆田、南平5个设区市已完成全部计划建设任务。福建全省市、县两级调解委员会已配备专职调解员156名,拥有兼职调解员1917名。截至今年6月底,福建全省市县两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受理医患纠纷362起,调解达成协议286起,调解成功率达79%。(郑昭)
上海新闻
记者27日从正在召开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了解到,福建省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