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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省属医院检验检查互认项目确定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7
本报讯 (记者 段金柱) 记者23日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11家省属医院(包括驻榕部队医院)参与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医院和项目近日确定。今后,患者到其中一家医院做了谷丙转氨酶检验、CT检查等项目,到另一家医院将不必重复检验或检查。

医学检验互认的项目有39项:

1.临床生化17项:总蛋白、白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γ-谷氨酰转肽酶、碱性磷酸酶、葡萄糖、甘油三脂、总胆固醇、乳酸脱氢酶、尿素、尿酸、钾、钠、氯、钙、磷。

2.临床免疫4项: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FT4)。

3.血常规6项: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细胞比容、红细胞平均体积。

4.尿常规(干化学分析)10项:葡萄糖、胆红素、酮体、比重、酸碱度、蛋白质、尿胆原、亚硝酸盐、隐血、白细胞。

5.细菌2项:分离鉴定和药敏试验。

其中,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等9家医院以上39个项目均达到互认条件;

福建省老年医院除FT3、FT4之外,其余37个项目达到互认条件;空军476医院除AFP之外,其余38个项目达到互认条件。

医学影像互认参与医院和项目方面:

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4家医院的DR、数字乳腺影像、泌尿系造影、CT、MRI影像等医学影像项目均达到互认条件。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的DR、泌尿系造影、CT、MRI等医学影像项目检查达到互认条件,但模拟乳腺影像检查(经CR转换)暂不符合互认条件。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和空军476医院无PACS系统,均未达到互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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