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农业”,“推进闽台农业合作”,成为当下福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
记者27日从此间政府部门了解到,福建新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形成10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在意见中,福建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开发和经营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民间资本组建的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和公司制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对社会资本参与开发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四荒”地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给予支持。
对台农业合作走在大陆前列的福建,继续着力推进闽台农业合作。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福建将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闽台农业科研、人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扶持龙头企业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台湾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
同时,福建鼓励台湾农民和台湾农业企业到闽投资,创办农业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参与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记者 罗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