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成年的盗窃犯,在检察官宽严相济措施的实施下,最终被不予起诉;
一个合法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与债务人达成一致意见……
在福建省平安和谐建设中,这样的事例俯手可得。
平安是福、和谐是金,人和业兴、本固邦宁。
自福建省去年开展新一轮“平安福建”建设工作以来,各级政法机关积极践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从源头治理预防矛盾、深入排查发现矛盾、大调解化解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努力将各种不和谐因素消灭在源头、内部和萌芽状态。
今年1至9月,福建全省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43596件,成功调处136702件,调处成功率达95.2%;防止群体性上访906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128起,制止群体性械斗387起。大平安、大和谐福建的构想正逐步成为现实。
构建和谐平安“第一环境”
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环境”。
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源头,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被摆上日程。
“此事我会亲自协调,保证负责到底。”今年6月,龙岩市公安局长郭韶翔与派出所视频约访室连线,了解到长汀县一村民因小孩无出生证无法落户的问题,他当即表示。自开展视频约访工作以来,郭韶翔共参加视频约访13次,约访信访群众36人,当场解决信访问题21起。
公安机关一把手通过视频约访群众,既解答群众疑惑、解决群众困难,又了解群众疾苦、摸清矛盾底数。通过视频约访,信访群众不出辖区就可以直接向领导反映问题、解决诉求,实现了警民互动、“阳光办访”,还做到了“人不上来,事会解决”,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纷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矛盾排查预警机制: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主进行日常排查活动;以党政主管部门为主开展行业、系统的排查;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行业和群体,乡镇(街道)每周、县(市、区)每半月、设区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排查;针对特定地区或特定领域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及时开展专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有的单位和部门还通过工作例会、干部下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群众评议会、网络舆情、设立矛盾纠纷排查提示栏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渠道,排查掌握矛盾纠纷状况。
今年,在福建全省摸排上报242个重点整治点的基础上,福建省筛选确定64个省级挂牌整治点,其中包括对20个县(市、区)的重点跟踪督导。
日积月累,积少成多,安全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也增强了。
打造和谐平安“第一线平台”
建设和谐平安福建,靠老办法不灵,用蛮办法不行,破解的新办法是:大调解盘活资源,大参与激发活力,大服务整合力量。
“案件不分大小,无论难易,只要有1%的调解可能,就要付出100%的努力。”调解是福建省法院的传统优势。“全面、全程、全员”的调解工作新机制让这个优势项目实施得更加成功。
三明市梅列区法院的诉前联动调解指导中心由多名法官专职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当事人前来立案,立案法官进行审查后,先暂缓立案,就是否同意先行调解征求双方意见。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后,法官有针对性地向设在乡镇街道或者劳动、工会、教育、妇联、公安交巡警大队等与法院联动调解的部门出具调解建议书。当事人持此建议书,便可前往这些调解室先行调解。
周宁成立了15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建立起以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为主干,司法为纽带,村(居)调委会等非诉调处组织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
针对医患纠纷,福建省在县(市、区)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中心,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运用第三方调解力量化解矛盾。
福建省还积极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大力加强调委会和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目前,福建全省已建立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18598个,人民调解员达188160人。今年1至9月,福建全省排查出涉法涉诉信访积案5175件,已化解息诉1656件。
筑起和谐平安“防火墙”
金某是厦门市思明区一名年轻医生,因收受贿赂被判缓刑。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变得沉默寡言,敏感易怒。社区矫正工作者与他多次促膝长谈,并与社区联系,让他担任社区卫生员,为贫困家庭义务提供基本健康检查。金某由此找回了自我。
要在高墙之外达到“标本兼治”的矫正效果,创新管理是一条有效路径。龙岩市新罗区在福建全省率先建立矫正对象外出务工请假担保人制度;泉州市鲤城区着手摸索跨地区、跨行政区的委托矫正新模式;厦门市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购置专业设备,创造性地开展心理矫正……各种因“地”、因“人”制宜的管理方式,在帮教矫正对象分善恶、明是非,引导他们摆正生活态度的同时,更在防止脱管失控、外出滋事和重新犯罪等方面筑起一道“防火墙”。
2006年11月,福建省把厦门市思明区、泉州市丰泽区、三明市梅列区列为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共有35个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年内试行县(市、区)要达到70%,到2011年底实现福建全省覆盖。截至今年8月底,福建全省社区矫正试点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84人,累计解除矫正3754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呈现出矫正成本低、脱管漏管少、重新犯罪率低的良好态势。
今年3月18日,来自四川的农民工陈某在晋江某公司上班时,因操作不慎被机器压伤左手手指。治愈出院后,陈某与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在自行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陈某来到晋江市陈埭镇职工维权中心请求法律帮助。在维权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企业支付了陈某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并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补偿8万余元。
近年来,福建省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为特殊群体提供各类法律援助,福建全省法律援助案件以年平均10%的速度快速增长。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和工会部门共向50万农民工发放了法律援助证,农民工受援人从2005年的1995人上升到2009年的6594人;先后向22万残疾人发放了法律援助证,去年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达到2000件。
点点滴滴在心头,推进平安和谐建设,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包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