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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连续发布三消费警示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7

14日,省消委会对外发布了3个消费警示。

慎签商品房合同中双方约定条款

不久前,福州房产业主联名投诉:由于购房时匆匆签约,事后发现许多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对己不利。如合同中“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30天内办理产权登记”时间太长,法律规定为“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天内办理权属登记”。购房者以遭遇“霸王条款”为由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为统一监制,但主要条款仍由双方商定,尤其是房屋交付时间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和违约责任等都须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只有在合同中没有规定时间时,才能按法律规定的90天办理。尽管合同中部分条款貌似不对等,但已有约在先,消费者只能按约定办理。

为此,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细节问题。

签订合同前,要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也可请律师或行家代为审查合同文本。签订前对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不要贪图方便,不细看条款内容,随便妥协,令事后维权受阻。同时,注意双方违约责任是否对等。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积极主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认为消费者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建议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金属首饰品销售有猫腻

今年,福建省工商局在泉州开展贵金属首饰质量监督抽查显示,贵金属首饰样品合格率仅为61%。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珠宝时,要到正规的珠宝金行或大型百货专柜购买贵金属首饰,索取购买发票。

对于市场上千足银的说法,在银饰的国家标准中,没有99.9%的标准。因为银本身的质地相对柔软,所以要加入少量的合金元素以保证纯银制品有足够的硬度。因此,现在市面上找不到含银量100%的饰品。消费者发现购买的珠宝商品存在质量等问题时应尽快向有关部门投诉。

购买水泥建材的消费警示

福建省工商局今年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水泥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漳州、龙岩5个县市1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27个水泥样品,合格率为88.9%。3个不合格样品主要问题为强度不合格。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先查看产(商)品的标志是否有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可向商家提出查看相关抽检报告和证书等。

当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送检验部门检验。如不及时送检,水泥会因为自身的消解使送检样品成为合格品,失去证据,蒙受损失。此外,购水泥要索取发票和供货单据,量大的要签订合同。 (赖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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