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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举行立法听证会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7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研究决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就《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中的有关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草案内容已在2010年8月23日《福建日报》第6版、第8版和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www.fjrd.gov.cn)上全文登载。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

一、听证时间: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下午3:30—6:00

二、听证地点: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十层会议室

三、听证会征集以下听证参加人员:听证陈述人6—8人;听证旁听人5—6人。对听证内容相关条款有支持或者反对意见的人均可报名,作为听证会的陈述人或者旁听人。有关单位也可以推荐人员参加。

四、听证内容:

1.城乡规划修改的程序:什么情形下可以启动城乡规划修改?城乡规划的修改需要经过哪些程序?违反法定修改程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修改中应当向社会公布哪些信息?在哪些载体上公布?公众参与的途径有哪些?公众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及其保障。

五、听证报名办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请于报名时以书面形式表明所陈述的问题和主要观点。报名作为旁听人的,也可以提交对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报名时请告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及个人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16日上午12:00

报名电话:0591—87509122, 87542855

传 真:0591—87500017(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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