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时间: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下午3:30—6:00
二、听证地点: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十层会议室
三、听证会征集以下听证参加人员:听证陈述人6—8人;听证旁听人5—6人。对听证内容相关条款有支持或者反对意见的人均可报名,作为听证会的陈述人或者旁听人。有关单位也可以推荐人员参加。
四、听证内容:
1.城乡规划修改的程序:什么情形下可以启动城乡规划修改?城乡规划的修改需要经过哪些程序?违反法定修改程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修改中应当向社会公布哪些信息?在哪些载体上公布?公众参与的途径有哪些?公众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及其保障。
五、听证报名办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请于报名时以书面形式表明所陈述的问题和主要观点。报名作为旁听人的,也可以提交对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报名时请告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及个人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16日上午12:00
报名电话:0591—87509122, 87542855
传 真:0591—87500017(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