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厦门思明区中华社区的许大妈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看完病取了药,瞧着收费单,发现医疗费比以前便宜了5元钱。她说,在社区看病方便又实惠。从本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每人每年享有500元的国家基本药物药品费。许大妈就是这一新政的直接受益者。
厦门市医改办上月底公布了《关于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若干意见》。全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将有超过116万人受惠于新政。
厦门市先后进行社区医疗建设,打造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实施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并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等三大改革创新举措,努力打造全民健康网。
小病进社区
小病在社区就诊,大病才到大医院。厦门市持续破解“就医难”,大抓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在思明区和湖里区组织实施医疗重组计划,由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等三级综合性医院直接举办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引导居民“小病进社区”。居民在社区看病,免挂号费、诊疗费,药品零加价,方便实惠;大医院专家轮流到社区坐诊,居民就近获得价廉质优的服务。
目前,厦门市已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2家,街道覆盖率达95%。2007年厦门市成为福建省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唯一城市。
电子档案记录生命周期
重复检查、无病大查、各查各的,是现今医院最受人指责的通病之一。从去年3月开始,这种情况在厦门不存在了。历经4年建设的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全面投入使用,为市民建立一套从胚胎到死亡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包含社区建档、妇幼保健、计划免疫、健康体检等功能模块。同时,搭建了统一的数字化工作平台、统一的数据中心、统一的市民健康卡。
有了这一系统,市民就诊时不必再携带以前的就诊记录,也不必作重复检查,全市联网医院共享医学影像;市民可通过网络、手机等方式查看健康档案。
目前,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已在全市90%以上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用,为130万名市民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中央批示在全国推广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的做法。
全民医保,一个也不能少
本月生效的意见在照顾社区居民就医的同时,也提高了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从2010社保年度起,外来从业人员连续参保从6个月到2年的,门诊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视时间相应提高,最高调整至1000元;同时规定,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就能享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大额医疗费保障待遇,门诊和住院的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100%。
去年7月,厦门首次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率先在福建全省和全国实现了全覆盖、无缝隙的“全民医保”。
在农村,厦门市创新新农合,即采用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为农民购买基本住院医疗保险。截至2010年6月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4.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67.95万人,外来员工68.13万人,农村居民45.63万人,大学生9.34万人。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
厦门市的目标是,在现有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扩大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到2010年,参合人数占农村居民比例达到95%以上,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达90元以上。(记者 吴在平 实习生 陆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