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心要体现教育培训、法律维权、咨询服务、宣传展示、对外交流、文体活动等六大基本服务功能。项目建设用地由项目所在市、县(区)本级政府无偿提供,地面以上项目建设投资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省级补助为辅,并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省级财政补助原则上仅考虑需新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且历年未享受省级补助的地方,补助标准控制在建筑单价的50%以内。(记者 赖文忠)
上海新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发改委、财政厅、妇儿工委制定的《关于扶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的方案》,力争到2012年底前设区市和县(市、区)都建立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