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培训处处长陈群林介绍说,建立这一机制是探索培训补贴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挂钩,以此鼓励企业对各类员工开展初级技能、专项技能及在岗技能提升等各项培训。
根据规定,企业制定培训计划,依法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
据介绍,财政培训补贴经费的标准按照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技能等级确定:初级工按每人400元补贴;中级工按每人700元补贴;高级工按每人1000元补贴;技师按每人1600元补贴。高级技师最高给予2000元的补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翔表示,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机制,对促进企业职工稳定就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积极意义。(记者沈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