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在草案初步审查报告中建议,要增强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目前,城乡规划管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仍是规划变动较快、权威性不够、刚性不强。环城工委建议草案要严格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变更程序。明确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变更申请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调整的必要性和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并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变更规划条件。
草案要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扩大公众参与。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全过程都应公开。总规应在整个规划区范围内公开,具体项目规划应在所涉区域范围内公开。对城镇居住建设项目,应当同步公开与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规划审批、许可和修改变更等,应当征求相关利害人的意见。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应在相关范围内公开。(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