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决策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多项举措,助推平潭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综合实验区规划的平潭岛“一纵二横”干线公路建设,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加快省道建设的激励政策,视同省道建设,对在2012年完成的路段给予定额补助加奖励的支持。对综合实验区内的对台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省级交通资金给予专项支持。
同时,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台资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的独资或控股船公司,可经营国际船舶及其辅助业务,可从事国际航线、港澳航线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内各港间客货(含内支线)运输。积极支持平潭对台客滚码头建设,培育以平潭岛滚装进出为主的福州对台客滚市场。
为缓解目前平潭滚装渡船吨位较小、渡口码头及航道的吞吐能力有限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多方联系,促成了平潭向浙江方面租赁998总吨的滚装船“舟海晶9”,租赁费用由省交通运输厅承担。此举有效缓解了平潭渡口渡运拥堵问题,减少了车辆、旅客候船时间。同时,督促省公路局加强对连接渡口码头公路养护管理,在沿线较窄路段适当位置设置错车道,提高渡运的疏通能力。(吴宏雄 李丽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