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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民出国定居须注销户口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0

近期,省公安厅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公民出国(境)定居须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公民申请出国定居,已获得前往国驻中国使领馆签证,或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申请注销国内户口的,应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书、外国使领馆签证或居住国居留证明或居住国护照等证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被外国人收养的儿童,由福利院提供福建省民政厅签发的涉外送养通知书、涉外收养登记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予以注销户口。对已获境外居住国国籍或居留身份而尚未办理注销户口的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可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直接办理注销户口。(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