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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市县财政部门积极支持灾后重建

来自:省财政厅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0
持续出现的特大暴雨,使福建省遭受严重损失。据统计,受灾群众达404.86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44.6亿元。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部署,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展开。福建省各市县财政部门紧急行动,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主动靠前,强化服务,积极支持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三明市出台《关于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规定:在2010年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按年初预算数已经调减5%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调减5%,专项用于支持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同时,整合市级有关专项资金,一是今明两年从工业、交通、农业、水利、卫生等专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作为恢复重建专项资金;二是统筹安排使用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精简各类会议和庆典活动,除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外,其他会议和活动财政不予核拨经费;四是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市财政不再安排购车经费,办公用房除正常维修外不准进行装修,不再审批新建办公用房,除涉及国家安全重要工作及商务谈判、签署重要协议与合同等确需出国(境)的情况外,不安排团组出国(境)访问、考察和培训;五是下半年,除政策性人员经费增支、救灾应急支出等特殊事项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新增项目外,市财政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

邵武市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注重做到四个结合,一是防灾抗灾救灾与发展的结合,一方面抓防灾抗灾救灾,一方面恢复农业生产,促进企业发展。二是群众安置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积极做好灾后理赔、救灾款物发放、改善安置点生活,加大社会巡查,确保社会安定稳定。三是重建家园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立足长远,把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省、南平市灾后重建扶持政策,多方筹集重建资金,科学规划,合理实施,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四是鼓励干部群众抗灾救灾与督促检查的结合,一要督查救灾款物的发放,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物资)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督查安置点“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所、有医看”,确保安置“五有”说到做到;三要督查地灾点巡查,巡查要扩大到所有群众居住的地方,要建立巡查日志;四要督查干部到岗尽责情况。

莆田市、南平市、宁德市、龙岩市、武夷山市、明溪县、顺昌县、宁化县、鼓楼区、武平县、政和县、泰宁县、将乐县、沙县等财政局积极做好受灾损失统计,及时上报受灾情况,争取灾后补助资金;及时提出补救措施,进一步把受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优先调度救灾重建资金,确保抢险救灾支出的需要,支持灾区抓紧抢修损毁的基础设施,恢复灾区生产秩序和重建家园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救灾资金跟踪问效、督促检查,主动与监察、审计部门配合,跟踪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救灾资金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