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并于颁布之日起实施。省级人大常委会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决定,在全国尚属首例。《决定》提出的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决策评价制度等一些制度设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推进海西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福建发展和竞争力的战略选择。福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记者 李珂)
5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并于颁布之日起实施。省级人大常委会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决定,在全国尚属首例。《决定》提出的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决策评价制度等一些制度设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推进海西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福建发展和竞争力的战略选择。福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记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