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级法院负责人透露,该院成立涉台民商事案件合议庭后,将聘请熟悉台湾事务及大陆法律政策的台胞、台商或涉台从业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涉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妥善维护在闽台商合法权益。
设立专门涉台民商事案件合议庭审理涉台案件,利用调解等方式多元解决涉台纠纷,维护台胞合法权益是福建近年创新涉台审判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2009年3月,漳州中级法院成立大陆地区首个独立建制涉台案件审判庭;2009年底以来,福州市中级法院和马尾区法院先后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并聘请当地台商担任涉台民商事审判的特邀调解员。(詹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