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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文史理工类高招投档录取办法出台

来自:福州晚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4

提前批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福建省今年高招文史、理工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办法30日出台。提前批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今年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和办法由福建省高招办另文公布。

省高招办强调,今年继续严格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的规定,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不允许已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再改投其他学校。

>>本专科提前批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福建省今年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即“第一志愿”)及这四个批次的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由于面试成绩不通用以及各院校录取标准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愿意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将对考生进行排序,将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群体按投档分数(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考生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出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确认因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不能被投档。

如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若干个考生投档分和单科分数均相同,则不占院校调档比例同时出档,由院校审录。其中“非固定加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能作为固定加分计入投档分(即考生仍按总分排序),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平行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可作加分处理。

 >>录取时将进行模拟投档

今年高校录取时,和去年一样要先进行模拟投档。据绍介,由于院校的投档比例变化将引起院校生源分布统计的变化,而院校的生源分布统计须通过模拟投档进行,因此,每批次正式投档前,省高招办要与相关高校进行内部的沟通协调(即模拟投档)。第一次,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模拟投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调整方案和提出正式调档比例。然后,省高招办根据院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后,再进行第二次沟通协调,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或投档人数。

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福建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

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征求志愿按1:1投档 不进行模拟投档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预科专业等招生计划再次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含政策性降分);但投档时如属已完成计划后又追加的招生计划,考生投档分必须高于相关高校常规志愿录取时的最低录取分数方可被投档。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高校审录。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高招办同意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线下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 (汤淌  陈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