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福建省参保渔船小额贷款合同签约仪式在惠安举行。参加政策性渔船保险的45位惠安船东,成为首批渔船小额贷款的受益者。
崇武镇大岞村渔民蒋志雄就是其中一位。“有了这10万元贷款,今年修船、买设备都不愁啦!”签完贷款合同后,老蒋便兴冲冲地赶往码头,清点起今年要更新的渔网渔具。 “2008年,我东凑西借才勉强买下这艘船,如果没有贷款,今年哪有钱再修船、添补设备啊!”蒋志雄一边收拾一边感叹道。
省渔业互保办事处主任李美泉告诉记者,自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来,商业金融机构为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普遍收缩农村基层信贷,贷款审批权限逐步上交,渔业贷款手续繁、环节多、借贷难。同时,由于渔业是高风险性行业,许多金融机构认为渔民贷款诚信差、还贷能力不足。因此,一直以来,金融机构对渔业生产扶持力度小、放贷量不足,导致渔民生产、技改资金短缺问题难以解决,制约了渔业经济的发展。
为帮助渔民解决生产周转资金短缺问题,今年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选择在福建、山东、海南等沿海省市开展参保渔船小额贷款试点,并向福建省提供了400万元贷款资金。省海洋渔业部门和金融机构、人保财险公司以此为契机,选定惠安县作为福建省首批试点县,发放了首批渔船小额贷款。根据协议, 渔民贷款期限为一年、最高限额10万元,到期后按6.6%左右的利息一次性归还本息。其间,渔船若发生灭失,则用人保公司的赔偿金归还贷款所有权人本息。
以蒋志雄的渔船为例,李美泉给记者算了笔账:蒋志雄的新渔船去年12月份投保了渔船险,根据保单渔船价值54万元,以渔船作抵押贷款10万元计算,一年后需还利息6624元,本息共计10.6624万元;而民间借贷的利息为14400元,仅此一项可节省支出8000元。贷款期间若渔船发生全损事件,保险公司根据保单可赔偿29万元,因此不用担心渔民无力还贷的问题。
“这一做法开创了渔业融资新途径。”李美泉表示,这次试点取得经验和成效后,将再向农业部争取资金,在福建全省渔区推广参保渔船小额贷款,扩大受益渔民覆盖面。(记者 吴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