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福建省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龙海市、大田县等9个试点县(市、区),今年1月底开始,陆续向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老年农民发放基础养老金,截至2月10日,福建全省符合条件的39.69万名老年农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发放基础养老金总额6017.77万元。
2009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福建全省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要求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政府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就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直至终身,这意味着福建农民“老有所养”指日可待。
据了解,福建省将逐年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面,尽快在福建全省普遍实施,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