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福建全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的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把福建省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的创新型省份。围绕战略目标,提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7项重点任务。立足福建特殊的区位优势,《实施意见》凸显闽台交流与合作的特色,提出要在台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加大陆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台湾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省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聘用台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等方面先行先试,构筑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促进两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互利双赢。
《实施意见》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福建福建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福建省继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之后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更是在当前福建省面对产业结构升级矛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任务重、经济增长成本全面上升等困难与挑战,建设海西创新型省份的重要举措。 (记者 林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