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6日召开的福建省检察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从今年9月起的两年左右时间,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重点查办八大类职务犯罪案件。
八类职务犯罪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土地出让、矿产开发、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职务犯罪案件;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违反决策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工程项目严重超预算,资金管理混乱,大肆贪污、挪用、私分国有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项目层层转包,施工偷工减料,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审批出让土地、矿业权,违规征地拆迁等严重危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环评审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统计,自2008年1月至今年8月,福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49件899人,其中大案551件,占73.6%,涉及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2人。(包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