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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公路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45

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公路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各项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力争实现福建全省“三纵八横”高速公路、“二纵二横”国道、“八纵九横”省道和农村路网等不同层次的公路网络协调发展,结构更加合理,通行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出行更加顺畅。

据了解,这是《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发布后,省政府对行业发展提出的第一个贯彻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落实“一通百通海西先行”,加快构建服务中西部和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促进公路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

●高速公路:至2012年底,基本建成“两纵四横”主骨架,通车里程力争突破3000公里;至2015年底,争取建成“三纵八横”主骨架,基本建成海西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力争超过5000公里。

  ●国道、省道:至2012年底,完成建设改造国道、省道3000公里以上,力争全面打通省道“断头路”,消灭砂土路,基本完成规划的“八纵九横”省道建设任务。

  ●农村公路:至2012年底,完成新建农村水泥公路约1.6万公里,重点建设一批县通县、乡通乡等具有一定通道功能的农村公路网络项目;至2015年底,基本实现福建全省农村公路网络化。

  ●枢纽场站:至2012年底,福建全省新建公路运输枢纽客运站18个、货运场站10个;至2015年底,形成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为重点,以县级公路运输场站为基础,以乡镇公路运输场站为补充,与多种运输方式相衔接、结构合理的福建全省公路运输场站网络。

《意见》提出了完成目标任务的措施。在完善发展规划的同时,着力加快前期工作,全面启动海西高速公路网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报批,加快建设,争取2012年底前大部分项目开工建设、2015年基本建成。

有关前期工作的审批环节,《意见》提出简化的要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能合并的合并,能下放的下放。海西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的项目,属省内审批的,项目立项和可研合并审批,直接报批可研。国道、省道项目,可以规划代立项,直接进入工可程序。

在资金保证方面,《意见》要求切实发挥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力度。要构建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鼓励社会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独资和BOT等方式投资建设海西网规划的支线项目;鼓励多元化集资建设运输站场,调动包括民营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投资建设、经营公路运输站场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乡镇客运站的土地,投资建设经营乡镇客运站等。(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