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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福建省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0

上半年,福建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升思路、精心谋划,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福建全省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截至6月底,福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3.1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1%;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2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7.10%,其中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6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0.83%;新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0%;城镇登记失业率3.93%,有效控制在4.5%以内。

据介绍,上半年,福建省把稳定和促进就业作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稳定职工队伍,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政策推动。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出台一系列稳定就业、促进就业政策。截至今年4月底,省级7项配套政策全出台,是全国较早出齐所有文件的省份之一。厦门率先在福建全省出台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意见,主动减免2009年度四项社会保险费5.17亿元。宁德、莆田、漳州、龙岩也积极出台地方性配套政策。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成政策督导组,分赴福建全省各地,开展政策宣讲和督导。

资金推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改革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三挂钩”原则,规范就业经费补助范围、补贴标准、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省级财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48亿元,同比增长25.7%(不含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同时,加快资金下拨进度,上半年,下拨两批省级就业专项资金共2.26亿元。

服务推动。省直有关部门以高校毕业生和失岗农民工为重点,开展为期整年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其中,省直7部门联手举办的“八闽行巡回招聘”活动,已分别在厦门、泉州、南平、莆田、龙岩、三明举办,除了设置主会场外,在37个县市同时设立分会场,参会企业2874家,共提供就业岗位11.58万个,现场求职人员17.60万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3.71万人。

重点推动。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专门设立“高校毕业生异地创业担保基金”,提供贷款担保;并将未进行失业登记、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基础推动。截至6月底,福建全省100%的街道、97.5%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98.7%的社区、93%的村配备了专兼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初步形成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劳动保障工作服务体系。(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