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将可异地办理,省去来回奔波之苦。记者15日从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郑州、北京、上海等全国36个城市的法律援助机构代表,近日在郑州签署了《全国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郑州协议》,明确约定了各协作城市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可以相互委托、共同协作办理跨省市的法律援助事项。
根据协议,协作城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在需要外省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异地协作时,不必再通过本省级的法律援助中心与外省法律援助中心层层审批和协调,而可以通过城市间的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对接,彼此间具体办理协作事宜。这使得协作城市外出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将更加便捷。
协议规定,协作城市间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协助向事项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及有关材料,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可以协助调查、审查在外地申请法律援助的本辖区公民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协助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或帮助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协助调取异地执行的法律援助案件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可以相互委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调解。
36个签约《全国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郑州协议》的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济南、石家庄、邯郸、西安、秦皇岛、承德、太原、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吉林、吉林白山、吉林辽源、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佛山、海口、昆明、贵阳、宁波、兰州、湖北十堰、贵州遵义、黑龙江大庆、安阳、洛阳。(覃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