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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预选名录内的承包商才有资格投标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74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福建省54家企业积极回应,联合发出《倡议书》,共同抵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法行为。

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的,这些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必须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内选择投标商。预选承包商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清出。 (记者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