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9

福建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建设安全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今起施行,在建设安全机制创新上进行有益尝试。

《办法》经福建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重在解决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不够明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不足,使用不到位,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施工现场违章冒险作业现象比较严重等问题。

“要开建工程,先留‘保命钱’”。《办法》针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机制创新上进行有益尝试。结合本省情况,明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范围,将施工现场防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所需费用列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为保证有足额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预付凭证。为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到位,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预付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用途、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遇到施工现场防抗台风、暴雨等紧急情况,可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

此外,《办法》还吸取了近年来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细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验检测、设备出租、施工等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终身责任制;强化了乡镇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职责,赋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权力,对不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实施简易处罚。(记者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