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福建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福建省将全面梳理政府职能,正式设置48个工作机构,整个改革任务将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同时进一步推进市、县、乡政府的机构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愈发显眼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再获批
“转变职能”将是福建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最显眼的红线。
《意见》明确,按照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省政府将全面梳理政府职能。目前仍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要逐步划转给省国资委监管;目前仍由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要整合划归给行政机关。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此同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深化,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将转移出去,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型事务将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省政府将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减少行政审批,大力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
叫响“服务型政府”
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
在调整中,政府的“服务”功能被反复强调。《意见》明确,福建省将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福建省在实施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也将推进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事权,增强市、县、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意见》提出,福建省将继续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