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5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下降2.5%。其中:城市下降2.4%,农村下降2.8%;消费品价格下降2.8%,服务项目价格下降1.4%。去年“翘尾”因素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下降2.1个百分点,今年新下降0.4个百分点。从所调查的八大类看,呈“三升五降”的态势: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同比分别上涨2.9%、1.7%、1.3%;食品、衣着、交通及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类同比分别下降1.9%、6.1%、3.5%、2.3%、6.0%。 (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