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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11元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55

记者15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今年1-5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11元,同比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人均消费支出5557元,同比增长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从居民四大项收入情况看,工资性收入6504元,同比增长15.2%;财产性收入532元,同比增长20.2%;转移性收入1939元,同比增长10.8%,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1219元,同比增长21.3%。

另外,1-5月,福建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912.24元,同比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其中,工资性收入1213.62元,同比增长10.1%;家庭经营收入1382.04元,同比增长6.3%;非生产性收入316.58元,同比增长19.3%。(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