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近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照省统计局今年公布的福州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7521元为标准,调整省本级2009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今年7月1日起,省本级参保单位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6880.25元(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1376.05元(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据悉,今年4月1日起,省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今年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293.42元,年缴费金额2752.08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每月1376.05元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并缴纳同期的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