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有关会议获悉,去年福建全省进行了春秋季开学初收费检查和民办学校收费专项检查,发现并查处违规收费1105万元,清退违规收费942.5万元;组织核查反映教育收费信访件235件,直接查处督办4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撤免校长7人,处分教育局长1人。
今年,福建省将通过政策公示和校长公告,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在基础教育阶段,校长应向学生及家长公告学期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公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消借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寄宿生住宿费等10项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实行校长公告制度,由校长向社会和学生公告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