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自2009年起在福建全省中职中小学实行德育工作年报制度。
这项制度旨在强化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责任,引导各地注重对德育工作的有效管理,及时掌握福建全省中职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情况,总结中小学德育工作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每年度思想品行表现突出并获得设区市、县(市)区、学校等各级表彰奖励的学生数,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数等八个方面。今年重点上报加强班主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实践教育和8个系列主题德育活动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