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总工会依据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发布了《福建省“工人先锋号”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省级工会制定的第一部规范创建活动的管理办法,使创建活动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管理办法》共分十八条,规范了创建“工人先锋号”的推荐条件和标准、创建目标和培育、推荐命名原则和程序、表彰和奖励、动态管理和宣传等问题,成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依据。
日前,福建省总工会依据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发布了《福建省“工人先锋号”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省级工会制定的第一部规范创建活动的管理办法,使创建活动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管理办法》共分十八条,规范了创建“工人先锋号”的推荐条件和标准、创建目标和培育、推荐命名原则和程序、表彰和奖励、动态管理和宣传等问题,成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