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在长乐召开,国家林业局有关领导通报了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并对2011年湿地保护工作作了部署。
据悉,这是国家林业局湿地办成立以来,首次召开以湿地保护管理为主题的全国性工作会议。会议透露,《湿地保护条例》有望于“十二五”期间出台。
《湿地保护条例》“十二五”有望出台
据统计,目前我国已建立各级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00处、地方湿地公园120多处,其中国际重要湿地37处,约49.6%、1795万公顷的自然湿地受到较为有效的保护。
但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指出,我国湿地生态退化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保护仍面临着严峻问题。她举例说,对比分析首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和已经完成第二次调查的6个省的情况,就能发现,北京、吉林和广东的湿地面积在进一步减少,黑龙江、江苏和天津的湿地面积虽然没有减少,但湿地效益和功能还在下降。“我国湿地存在生物多样性衰退趋势明显、面积减少、功能下降、污染、泥沙淤积等问题。”印红说。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将保护自然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重要内容。昨天的大会透露,《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和相关调研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湿地保护条例》有望于“十二五”期间出台。
专家对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建言献策
闽江河口湿地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驿站,保护区面积4.7万亩,规划4200亩作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该湿地有河口水域、潮间带沙滩、红树林沼泽等7种湿地类型,拥有动植物1084种,在此迁徙停歇的水鸟超过5万只。《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今年5月刚实施,《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也将在近期上报。
17日下午,与会专家对我省湿地保护工作给予肯定。专家们还对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建言献策,称湿地不能只保护不开发,要保护和发展并行,条件成熟后要积极开展生态旅游,保障周边群众生活。(李华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