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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办法加强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0

福建省建设厅日前制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主要规定有:

1、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城乡规划政务信息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行政职能;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规范等。

2、城乡规划信息公开的期限: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的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应在20日内向社会公布;经审定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应在20日内向社会公布;城乡规划编制成果、规划行政许可信息、政务管理信息、规划文件信息为长期公开;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结果的信息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后10日内向社会公开。

3、城乡规划公示的内容:城乡规划方案;规划条件变更等。

4、城乡规划公示的期限:城乡规划(修改)批前方案公示期不少于30日;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的修改前公示期不少于10日;规划条件变更的批前公示期不少于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