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2008年福建省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减免政策,共减免税收3364.64万元,涉及下岗失业人员7417人。其中企业减免税收587.27万元,涉及下岗失业人员884人;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2777.37万元,涉及下岗失业人员65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