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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7

交房后,墙体开裂、地板空鼓、卫生间漏水等住宅质量问题,让业主很头痛。今后,这种现象有望大幅减少,福建省住宅工程将实行分户验收,即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先对每一单元户逐户逐间验收。

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已开始施行。验收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防水、门窗、室内给排水、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节能工程质量等,指标达23项。验收结果在住宅单元入口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月。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由专业技术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参加。若发现问题,将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情况经监理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验收合格后,须按户出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的验收记录。

住宅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业主使用。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未实施分户验收的住宅工程,不予出具工程监督报告。竣工验收时,验收组仍应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复核抽查,当发现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应终止验收,责令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据介绍,目前尚未竣工验收的,以及今后新建的住宅工程,都将实施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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