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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署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1

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老区办近日部署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其中,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100元/人、城市低保对象150元/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180元/人、革命“五老”人员180元/人。

福建省四部门要求各地要在1月23日前将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凡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地方,应直接拨入困难群众个人账户;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户,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管理和督查,并做好舆论宣传,向群众公开本次补贴标准和对象范围,保证发放工作及时、透明、快速、到位。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进一步营造关爱功臣、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