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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月报制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16

  31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实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高等院校(独立学院)委派专人负责本校高校毕业生(含师范类)就业情况月报工作,并定期报送相关情况。

根据要求,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内容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需求情况、签约情况、招聘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就业形势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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