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妇代会主任经济待遇,福建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起,福建全省1.5万名村妇代会主任每人每月享受100元津贴。
2008年,福建省着力增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确保福建全省1.5万个村每一个村都有一名妇代会主任,各级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这些村妇代会主任的作用,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妇女意愿。但同时村妇代会主任经济待遇低的问题阻碍了基层妇联组织的持续运作,不利于鼓励优秀人才到农村服务,推动落实村妇代会主任待遇问题因此引起党委政府的关注。
福建省在为村妇代会主任发放津贴的同时,将深入开展万村妇代会争先创优活动,建立健全妇联执委和妇女代表联系制,拓展妇女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覆盖和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