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在泉州市召开的福建全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现场会获悉,即日起,福建省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副省长李川到会并讲话。
安全生产工作“政府急、企业不急”,怎么办?针对这一情况,泉州市从今年6月起开展“三年行动”,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归纳成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等八个方面,并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使各级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工作有“案”可依、有“据”可查。
借鉴“泉州经验”,省政府安委会制定了《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在福建全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对福建全省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评,实行四级管理,2011年底前完成本轮考评验收。
李川说,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是福建省安全生产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变安全生产工作“政府急企业不急”的局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立即行动起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执法和服务并举,检查、指导和督促各个企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教育培训,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为推动海西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