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加强师德建设,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
意见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不得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不得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教育教学造成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