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福建省建设部门将采取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等系列措施,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确保2008至2010年完成1.5万套廉租房建设。
为实现这一目标,福建省拟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收购一批已竣工、在建的经济适用房作为廉租房;改建一批符合条件的公有住房和安置房作为廉租房;结合危旧房改造,对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优先予以解决;按一定比例在经济适用房以及普通商品房中配建廉租房;逐步衔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对于新建廉租住房,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明确具体项目和地块,优化用地布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