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省级财政将追加2008年度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预算,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6·18”对接项目给予补助。
补助方式为贴息贷款。对已落实银行贷款并在2009年3月底前动工的“6·18”对接产业化项目,省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按有效银行贷款凭证总额不低于3%标准补助。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80万元。
近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省级财政将追加2008年度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预算,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6·18”对接项目给予补助。
补助方式为贴息贷款。对已落实银行贷款并在2009年3月底前动工的“6·18”对接产业化项目,省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按有效银行贷款凭证总额不低于3%标准补助。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