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日前下发的《关于申报二○○九年上半年招考政府系统公务员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公务员招考将主要面向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
通知指出,除了省、设区市级机关所属的派出所、劳教所、监狱、执法队等基层一线岗位外,省级机关(不含垂直管理系统在县、区的单位)和设区市级机关在招考公务员时,应主要面向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经历的人员,省直单位和设区市在编制招考计划时,按不低于70%比例掌握。
此外,根据各单位计划申报情况,将安排一定职位专门面向参加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考。